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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民政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改革

2019-12-23 13:12:42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民政局立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构建以“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完善救助政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加强救助制度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济南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系列文件,全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赡养人的赡养能力进行精准认定,合理抵扣刚性支出,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作用,在低保收入认定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孝善扶贫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实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者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对象,采取渐退方式退出低保。截至10月底,全市4741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

  实施临时救助 夯实兜底基础

  《意见》规定,全面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由镇(街)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高制度的可及性。进一步强化在解决“两不愁”方面的兜底作用,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先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等情况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突破户籍申请限制,急难型临时救助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进一步拓展在解决“三保障”方面的支持作用,将因教育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致使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2411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902.5万元。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济南民政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调整工作机制,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实施,实现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分离;拓宽受理渠道,人户分离、城乡混合的困难家庭可就近向有关镇(街)提出社会救助申请,接到申请的镇(街)负责受理、审核、审批,实现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

  探索区块链技术与社会救助融合

  《通知》提出,全面应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受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社会救助工作深度融合、功能拓展,提升市、区(县)、镇(街)协同办公效率,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积极探索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社会救助相关数据跨部门、多层次的共同维护和利用,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走路”,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深入推进“互联网+救助”,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中全面应用低保电子文书,社会救助工作通过系统操作实施,确保管理平台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完善评估体系 强化刚性支出救助

  《意见》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充分考虑家庭成员因教育、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并实施相关救助。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重特大疾病个人自付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按照单人户全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标准,扣减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将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按规定程序有序纳入农村低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12个月。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该市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活动,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及时发现、报告居民急难事项;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实现信息发布、急难信息主动发现和救助申请网上办理;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分办转办流程,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服务规范,推动实现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只跑一次”;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依托区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对重大急难个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制订综合救助方案,有效化解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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