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5个村,每村每年不低于1万元,市县财政总投入超过1亿元——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委组织部获悉,从今年起,济南市对所有行政村设立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用于实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微实事、小项目,精准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
根据济南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定的《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便民服务”“群众活动”“关爱帮扶”“公益支持”等项目,修缮民生设施、开展培训讲座、救助困难家庭、组织志愿活动等都可以由村党组织从服务群众经费中支出。
为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济南市规定,服务群众经费实行“村财镇代管”,开支事项由村党组织本着“量力而行、节俭办事、避免浪费”的原则组织实施,大额支出的,还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据了解,济南市一些区县在全市每村每年1万元的最低补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水平,最高的达到每村每年6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总额超过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