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全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方案》和《全省分市“小升规”企业培育指导名录》。
方案提出,要积极做好全省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工作,以2019年8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为基数,2019年实现“小升规”2000家左右,2020年实现“小升规”4000家左右,2021年实现“小升规”4000家左右,到2021年底累计推动“小升规”1万家左右。
根据《全省分市“小升规”企业培育指导名录》,纳入名录的企业,临沂最多,为2561家;烟台次之,为2559家;青岛第三,为2313家。具体为:济南832家、青岛2313家、淄博448家、枣庄217家、东营342家、烟台2559家、潍坊1786家、济宁1294家、泰安346家、威海655家、日照237家、临沂2561家、德州822家、聊城695家、滨州531家、菏泽955家。
全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19〕8号),积极做好全省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19年8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为基数,2019年实现“小升规”2000家左右,2020年实现“小升规”4000家左右,2021年实现“小升规”4000家左右,到2021年底累计推动“小升规”1万家左右。
二、“小升规”企业条件
1.属于法人企业,重点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目前没有纳入规上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3.营业收入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小微工业企业。
三、进库纳统口径
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应纳入统计部门工业统计范围(以下简称“进库纳统”)的条件:
1.前一年未达到规上企业条件,现年可以成长为规上企业并可进库纳统的企业。
2.前一年已达到规上企业条件但尚未进入统计部门规上企业名录库,现年持续达到规上条件还没入库的企业。
3.当年新开工项目投产达到规上企业条件的企业。
四、主要工作及步骤
(一)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各市对年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纳入企业培育库,并根据统计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19年对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企业信息,重点建立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且未纳入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参照附件1)。
(二)组织对接“小升规”进库纳统。2019年底前,重点对全省分市“小升规”企业培育指导名录企业进行培育,建立工作联系,逐一对接指导服务。2020年和2021年扩大到年营业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经过培育达到进库纳统条件的小微工业企业,要积极对接统计部门纳入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各市以2019年8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基数,力争2019-2021年分别新增“小升规”进库纳统企业8%、15%、15%左右。
(三)实施“小升规”企业进库纳统奖励。每年1月底前,各市工信和民营经济工作部门会同统计部门确定上报上一年度“小升规”进库纳统企业名单。以此为依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按每户最高一次性10万元下达奖励资金,单个企业三年内不重复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市同步给予奖励,引导和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小升规”进库纳统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稳定和保证工业增长的重要举措。要把“小升规”进库纳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组织部署,制定分年度实施规划和具体配套实施措施,建立“小升规”工作机制,确定分工领导及科(处、室)负责人,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工信厅。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各市报送季度“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
(二)科学制定规划,完成目标任务。要研究制定推进“小升规”进库纳统三年实施规划,对照省三年目标任务,合理确定每年新增企业数量,逐年抓好落实。特别是2019年底,“小升规”进库纳统工作组织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精心筹划、抓紧部署,加强调研摸底和协调联动,既要完成“小升规”进库纳统企业数量,又要保证进库纳统企业质量,防止“一年纳入二年退出”现象发生。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工信和民营经济工作部门要主动与统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积极协调财政、金融、国土、税务、环保、人社等部门,努力为“小升规”入库纳统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确保新升规企业税费不增加,并加强相关政策倾斜扶持,整合各类资源支持规上企业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各市“小升规”进库纳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