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印发《关于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巡游出租车经营关系进行了政策调整:明确车辆产权、经营权属车主,建立自主经营与合作经营并存的经营模式,车主可自主选择。这意味着以后青岛的出租车司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挂靠出租公司了,不再挂靠公司的出租司机“份子钱”可以不用交了。
车辆确权是此次新政的重点。《通知》明确将车辆产权、经营权等相关证件登记在车主名下。《通知》要求,原管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纠纷的,企业应当主动会同车主申请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的所有人变更为车主。
新政策坚持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收回原特许给企业的经营权,特许给车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车主发放经营权证明,使用期限为8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此经营权使用期限内,车辆产权发生变更的,车主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经营权变更申请,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经营权证明登记在新车主名下,变更后使用期限为该车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收回原特许给企业的经营权后,给予企业一定补偿,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职权变更企业经营许可,企业与车主原管理服务合同作废。
“新政策强化了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建立车主自主选择机制和企业、车主双向选择机制,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模式,选择自主经营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其他许可条件;选择合作经营的,应当与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合作经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新政策还提出,要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健全考核标准,形成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三方考核体系。强化退出机制,对经营权使用期限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收回经营权重新配置。
新规下月施行
出租车司机将有更多选择,有出租公司将设食堂以招揽更多驾驶员
据悉,目前,青岛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10884辆,企业29家。车辆经营权和产权挂靠出租公司的有8818辆,占81%,涉及企业24家,占83%,其中只有一家公车公营的出租车公司。
记者了解到,率先出台政策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关系青岛在全省属于第一个,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讲。6月1日起,将开始办理相关证件,公安、交通运输、审批、税务等部门将开通绿色通道便捷办理。
“我现在还没想好继续挂靠公司,还是自己当法人。”一位从事出租车行业20多年的老司机说,他的出租车车辆产权早已落在个人名下,但经营权一直是公司的,这次改革后对他来说是好事,因为他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了,“如果想省心,我可以继续找公司挂靠,谁家服务好我就可以选择谁家。”
“新政策说驾驶员可选择自主经营,那么几个驾驶员可以合伙成立个法人公司,至于700元的管理服务费,就属于可交可不交的范畴了。”一位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认为,此次改革对出租公司影响较大,因为以前公司掌握车辆经营权时,公司有抓手,可以管理驾驶员,如果公司放掉经营权,那出租公司就纯粹成了提供服务的了,驾驶员可以对比选择服务更好、费用更低的出租公司挂靠,这无疑将对他们出租公司提出更多要求。
“后面出租车公司的竞争将更激烈,我们提前跟驾驶员沟通过,目前有半数以上的驾驶员希望继续留在公司。”该出租公司负责人称,后期他们调研了一些便利化的服务举措,比如开设的哥食堂、停车休息、体检等服务,以招揽更多驾驶员投靠他们。
延伸阅读
出租车此前为何大都挂靠公司?
记者了解到,在青岛,车辆产权和经营权都属于公司的,只有海博出租公司一家。该公司共有1000余辆出租车,这部分车也被称为公车公营,海博出租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驾驶员每月缴纳3000余元,申请车辆使用权(有驾驶员称这个费用是“份子钱”),营运挣得费用多劳多得。
此前,出租车为何大都挂靠出租公司?记者梳理获悉,青岛市上轮出租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是在2006年,当时青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将经营权特许给企业,期限8年无偿使用,个人出资购车,企业按政府定价收取管理服务费(700元/月),车主自主组织营运的经营关系。
对于这个700元的管理服务费,实为驾驶员挂靠出租公司缴纳的“挂靠费”。2014年,青岛市政府发文将上述政策延续了8年。至今,随着新政实施,青岛出租车将实现“两权”合一,统一归车主。(大众网据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齐鲁网系列稿件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