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李西征未按上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肥城市政银企合作推介暨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信用培训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李西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阳县东庄镇便民大厅主任徐海燕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2018年7月12日,该镇畜牧站站长王世刚在便民服务大厅上班期间将双脚放在办公桌上,严重损害窗口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徐海燕对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监管不力。2018年7月,徐海燕被东庄镇纪委提醒谈话,王世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东平县交通运输局旧县交管所所长、039稽查站站长齐广森对下属人员道路执法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1月,039稽查站副站长李广东、039稽查站副中队长刘同民和旧县交管所工作人员尹成龙在220国道进行道路执法期间,执法程序不规范,罚缴未分离,罚款和收费依据存在随意性,造成不良影响。齐广森对本所(站)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失职失责。2018年6月,齐广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被追究党纪责任。
泰安高新区天宝镇人大主席周长华、民政办主任吴宝林在五保户供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天宝镇民政办为实现集中供养率达到90%的目标,将分散居住的老人虚假上报,导致上级拨付集中供养资金结余170.14万余元。时任分管负责人周长华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2018年3月,周长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山景区下港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峰、孙凯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张峰和孙凯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职尽责,未对该镇危房改造户进行现场指导和审核把关,项目验收走过场,档案资料不完善,致使2013年至2016年危房改造中有77户存在资金截留、面积超标、以修代建、房屋未建等问题。2018年2月,张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用车典型问题
根据省委巡视德州反馈整改意见,我市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四类问题专项治理。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发挥以案治本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违规用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马刚等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2017年10月6日、10月9日,马刚因私外出,违规安排禁毒大队社工曲磊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到火车站接送。2018年2月28日至3月1日,马刚在德州参会期间,违规安排曲磊驾驶执法执勤车每天来回德州接送;曲磊将其送到开会地点后,两次违规将公车开回家中。马刚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曲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禹城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禹王亭博物馆馆长王希涛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王希涛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个人承担的私家车燃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在禹王亭博物馆报销。王希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邑县第五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周祥海公车私用问题。周祥海在任临邑县第五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期间,于2016年10月7日,驾驶公务用车载其同学外出参加私人聚餐。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周祥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临邑县第五中学。
夏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一中队科员时继恒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8日,时继恒驾驶执法执勤车辆在巡查过程中,办理与工作无关事宜。时继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通报3起“不作为”典型问题
1、2018年8月,滕州市洪绪镇对该镇东张楼村地下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导致该村一个多月未能正常供水,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镇水利站站长王学利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韩建行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王学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建行被诫勉。
2、2018年8月,市纪委暗访发现枣庄高铁站出站口存在对出站旅客以乘坐出租车为由利用无营运手续车辆倒客现象,薛城区有关单位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区京沪高铁枣庄站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华负有直接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区京沪高铁枣庄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孙晋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窦荣贵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张华被诫勉,孙晋营、窦荣贵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2018年5月以来,峄城区环保局、峨山镇政府对峨山镇店子村清理后的“散乱污”企业监管不到位,“两断三清”执行不到位,致使部分企业清理后出现反弹现象,存在“不作为”问题。对此,峨山镇环保所所长王宝锋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均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隋明郁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王宝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均瑞、隋明郁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青岛市市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赵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青岛市市北区纪委监委对市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市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原负责人)赵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赵丁在担任市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负责物资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开发票、伪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销等手段,骗取本单位资金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贪污犯罪。中共青岛市市北区纪委给予赵丁开除党籍处分;青岛市市北区监委给予赵丁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沂蒙清风、烟台纪检监察、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泰安纪检监察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