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判定为零分的15项情形
环评文件存在重大原则性问题,其单件考核直接判定为零分的情形包括: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识别、评价重点确定存在较大疏漏的;
3.对于搬迁、技改、扩建项目,其污染源源强应监测但未进行监测,确定的源强不准确或者依据不充分的;
4.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5.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6.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或者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不可行;
7.编制质量差、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不足以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8.评价结论错误;
9.同一环评文件因质量问题或者修改超期,被退回两次以上。
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出现重大失误,即项目组成不清,或者主要工程组成遗漏或者工艺失实,或者项目污染源强、物料平衡、水平衡严重有误,或者项目主要污染源、特征污染物遗漏等;
2.伪造、更改监测数据或者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错误;
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或者主要评价因子遗漏;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环境标准适用错误;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或者参数确定不当,导致预测结果不正确、不客观;
6.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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