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实施气化山东工程,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省天然气“镇镇通”。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发展清洁能源,到2020年,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338万千瓦左右。在全面建成榆横、锡盟、扎鲁特、上海庙四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基础上,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积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到2020年,外电入鲁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2018年年底前,全省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
强化污染综合防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方案。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工业炉窑治理纳入环保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快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