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山东省财政厅与长城战略咨询联合成立的“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研究”课题组联合发布《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报告(2017)》。
据了解,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通俗一点讲,“瞪羚”是一种善于跳跃和奔跑的羚羊,因此业界通常将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企业比喻为“瞪羚企业”。
此报告来源于对100家瞪羚企业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
群体总收入约为311亿元,实现利润29.58亿元
2016年,山东省100家瞪羚企业群体总收入为310.66亿元,其中最高收入为122.50亿元,最低为602.18万元。瞪羚企业营业收入规模主要集中在2亿元以下,平均营业收入规模为0.75亿元。其中,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数量48家,占总数量的48%,收入在1-2亿之间的瞪羚企业20家,占总数的20%。但从营收总额来看,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总营收为151.74亿元,占比最大。
在盈利能力方面,2016年瞪羚企业群体共实现利润29.58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利润2,957.89万元。从利润分布来看,利润在0-500万之间的瞪羚企业最多,共27家,占比27%;利润在500-1000万之间的瞪羚企业14家,占比14%;利润在1000-2000万之间的瞪羚企业有19家,占比19%;共25家瞪羚企业利润达到3000万以上,占比25%。
从净利润率分布来看,瞪羚企业群体平均净利润率为5%。净利润率为0-5%的瞪羚企业最多,共30家,占比30%;净利润率在5%-10%之间的瞪羚企业有19家,占比19%;净利润率在10%-20%之间的瞪羚企业有16家,占比16%;净利润率超过20%的瞪羚企业共11家。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