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戚晨)27日,山东省质监局发布首批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山东新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上被通报。据悉,被通报企业将面临罚款、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或吊销许可证等惩戒结果。
据通报,首批审定的6家“黑名单”企业是:山东新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唐县汇融气瓶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颐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济宁隆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乐陵市全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首批审定的6家“黑名单”企业,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未经检验检测向社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行政许可,以及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等违法行为。
山东省质监局局长张宁波介绍,山东省质监局高度重视信用监管工作,扎实推动实施“黑名单”管理创新。
据了解,“黑名单”制度主要内容包含:一是明确“黑名单”制度内涵。即指山东省质监局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将依法处理的严重违法失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纳入“黑名单”,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制度。设区的市、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可参照执行。 二是明确“黑名单”管理的范围。将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受到撤销许可处理的;违反质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撤销许可或吊销许可的行政处罚的;拒绝、阻碍质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拒不改正,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或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五种情形之一,均列入”黑名单”管理。对于“黑名单”主体的惩戒措施,首先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质监部门要依法通过限制许可、增加监管频次、依法从重处理等方式实施重点监管;其次按规定及时推送列入“黑名单”的共享信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举报“黑名单”主体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及时、从重、从快做出处理。
据了解,为组织实施好“黑名单”制度管理工作,山东省质监局成立“黑名单”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黑名单”组织实施工作。该局各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谁履职、谁处理、谁拟定、谁上报”原则,按要求提报“黑名单”主体相关情况,“黑名单”主体确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公开。该局还明确了“黑名单”惩戒期限和退出机制。“黑名单”信息公开期限原则为3年,期限届满时,停止公开。遇有原处理决定被依法改变或撤销的,及时对“黑名单”公布的情况进行变更或撤销,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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