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优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培育山东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白酒发展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白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省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帮助白酒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监管创新。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及时注销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白酒生产许可免检制度。妥善处理企业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等工作,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质量检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品评等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白酒产品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推进公平交易,规范大型商场收取酒类进场费、进店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对白酒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信用服务产品对白酒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白酒骨干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追溯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白酒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活动,推进白酒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重点记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失信行为,失信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放心酒”消费指南、“黑名单”公示等工作,建立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5/6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