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从突出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发展、深化军民融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等方面对综合试验区建设进行了部署。为增强上述重点任务支撑,《规划》确定了生态保护、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4类31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140亿元。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将把生态保护作为第一要务。《规划》要求,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编制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破坏生态系统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除必要的交通、生产、生活设施外,停止围填海活动,逐步清理围海及陆基养殖设施。
此外,严控人口增量,实行差异化人口发展政策,优化人口布局,逐步减少有居民岛数量,促进生态保护和恢复。
为确保目标实现,《规划》制定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保障措施。 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统筹推进相关行政区划调整,设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研究整合、重组试验区内各类保护区功能,建立生态资源环境统一管理机制,实现试验区内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保护和管理。开展生态GDP考核试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在加大财税投融资支持方面,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向长岛倾斜,每年不低于1亿元。2018年—2020年,省级每年安排长岛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亿元,由省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等基建类资金对长岛给予重点倾斜。长岛海水淡化项目用电暂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支持长岛组建休闲度假岛建设投资公司。
在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方面,放宽人才招引通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具有长岛或者周边地区户籍人员。从2018年起,将长岛列入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支持长岛逐步提高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加大干部双向交流力度。
在推进规划实施方面,尽快出台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条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召集的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规划政策研究和落实。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