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师风、校风。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暗访暗查。
六、疏导合理需求
各地要通过工作方式创新,坚持惩治与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既有教师行为“红线”,又考虑学生需求,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要摸清群众需求,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各地要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的补课需求,采取设立公益辅导点、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答疑等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
七、及时总结工作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省教育厅(委)将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调查纳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内容,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各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请各市于7月30日前将专项活动工作情况报告报我厅(委)教师处。专项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以县为单位填写,各市进行汇总审核并负责市直学校的填报,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通过“山东省教师管理平台系统-治理有偿补课周报告”专栏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教师处联系人:马光辉杨庆恒,联系电话:0531-81676761。
山东省教师管理服务平台:http://jsgl.sdei.edu.cn/。
平台技术联系人:董军韩大鹏联系电话:0531-89701380897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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