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对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发放了盐酸特比萘芬、头孢噻肟钠等7个药品品种的药品销售证明,这是我市发放的第一份药品销售证明。
据悉,自1月1日起,原由山东省食药监局办理的“药品销售证明”“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保健食品出口销售证明”下放到市食药监局办理。我市食药监局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理顺流程,制作了办事指南,并将公告和指南在市食药监局官网和市政务服务网上发布,确保证明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明凯通讯员黄宝莲 陈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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