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海阳市龙山街道西沽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国军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由国军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安排村会计虚报村民危房改造信息,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1020元入村集体账户,用于村务支出。由国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龙山街道党工委给予由国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莱阳市穴坊镇于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守恩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8月,于守恩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截留上级拨付给某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18000元,并保存在个人手中,直到2015年才返还给该村民的亲属。穴坊镇党委给予于守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莱州市沙河镇河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芳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10月,李芳楠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隐瞒该村某五保户已去世的事实,伪造该五保户危房改造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0980元入村集体账户,除3074元用于改造该五保户去世后留给村委的旧房外,剩余款项用于村务支出。李芳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莱州市纪委给予李芳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牟平区大窑街道董格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学祥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于学祥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截留上级拨付给某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082.45元用于村务支出。大窑街道党工委给予于学祥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的查处,充分反映出市委、市纪委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扶贫攻坚的重要政治责任,确保上级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