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德高)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在为特困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又推出一项惠及广大重度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年满55岁可申请提前领取养老金。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日前共同下发《关于重度残疾人申请提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年满55周岁可以申请提前领取养老金。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执行全市统一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参照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计算。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村居(社区)提出提前领取养老金申请,村居(社区)收集相关材料初审后,与其他正常到龄申请材料一同报乡镇 (街道)人社所进行初审。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为减轻重残人员生活负担,我市已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保险代缴范围。2015年度,全市共为33000余名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