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学莹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11月的第一周,潍坊市、日照市、沂水县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方案。这是我省继青岛市之后,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又一实质性动作。
国家和我省要求,各市县11月底前要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12月底前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处长王安东告诉记者,各市县都在紧锣密鼓地落实当中,更多地方的方案将在最近密集出台。
对公众关心的房屋交易与登记的边界问题,潍坊和沂水县都明确,不动产登记整合后,潍坊市住建局、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分工为,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协同国土资源局做好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
各地的方案中都明确,要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严禁随意拆分,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王安东告诉记者,目前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唯一依据是我国3月1日起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暂行条例》里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申请要件,国土资源部被授权制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目前已征求过多轮意见,预计很快就要出台。届时,申请不动产登记要提供什么要件,将有详细的依据。此前的行政法规与其不一致的将不能作为依据,而是以《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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