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滕敦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评选齐鲁乡村之星。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该通知的要求,齐鲁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齐鲁乡村之星的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齐鲁乡村之星将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里每年组织部分齐鲁乡村之星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省农业厅在评选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评选产生的齐鲁乡村之星实行轮训。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齐鲁乡村之星,将被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劳动模范。还将加大对齐鲁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在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齐鲁乡村之星重点支持。齐鲁乡村之星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