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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聂树斌案

2014-12-23 15:52:06  |  来源:大众日报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记者 吴允波 报道

  本报济南1222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复查合议庭组成人员分别会见了张焕枝和聂树斌案申诉代理人。

  据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非诉案件进行复查,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按照这一规定,对于聂树斌案,合议庭应至迟在六个月内作出是否立案再审的决定。

  合议庭法官首先会见了张焕枝及其他亲属,并向他们介绍了复查合议庭组成人员,包括法官5,书记员2人。合议庭向张焕枝说明了在复查过程中作为申诉人享有的权利。张焕枝确认了两名申诉代理律师,分别为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昨天,张焕枝正式解除了与律师刘博今的委托协议,重新委托此前曾经代理申诉的李树亭律师。二人已于昨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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