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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锁关“超生户”续:是否“拘禁”婴儿等三大疑问待解

2014-12-13 15:06:2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日前一段“临沂计生办非法拘禁10个月大婴儿”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发社会关注。新华网记者12月12日从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了解到,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记者从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了解到,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南泉子二村村民刘涛、张永玲夫妇,于2014年1月6日违法生育三胎,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06920元。后决定让其缴纳14万元。虽经多方做工作,该夫妇一直未缴纳。
    根据事件初步调查结果,经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责令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主富春、团林镇镇长王乐乾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出书面检查;对区卫生计生局、团林镇政府全区通报批评;对团林镇计划生育分管负责人停职,待进一步调查后做出处理;责令团林镇对镇计生办主任邵珠峰、泉子工作区书记张明撤职,对镇计生办包村人员王秀峰、南泉子二村负责人胡顺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进一步调查情况,对涉及的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山东省的地方条例也有同样的规定。
    对于上述初步调查结果,很多网友指出,此事件仍有三大疑问待进一步调查来解开。
    疑问一:是否“拘禁”了刘涛、张永玲夫妇?在视频中,刘涛夫妇所在房间被层层加锁,两人也对着镜头称,因交不起罚款而身处于此,直至获救。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如果真的采取了类似“拘禁”等手段,首先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也超越了该执法机关的执法范围。
    疑问二:是否有婴儿?根据视频和此前媒体报道,张永玲被拍摄时还怀抱一名婴儿,系其三胎。她称,夫妇二人是先后被关,她来此后丈夫已经回家,但由于婴儿正处哺乳期,所以便寸步不离。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发现,目前未有事实证明婴儿被强制关在一起。
    疑问三:计生办是否涉嫌违规处置“超生罚款”?比如,计生办是否将工作经费与社会抚养费挂钩等。
   上述具体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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