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钊) 8月26日,在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日照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阐述了当前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之一是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即日起我市质监、环保、商务、食品药品、住建、税务、工商、文化执法、农业等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榜”名单制度。 此制度规定,每两个月我市将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向社会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 具体内容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质监部门发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环保部门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商务部门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失信企业黑名单;住建部门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税务部门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农业部门发布农业生产资料失信企业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相关部门将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等不同措施。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会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