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进入春季多风时节,为有效遏制扬尘污染,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深入开展,我县加大督查力度,注重综合防治,抓好了建筑工地和车辆带泥上路两大治理重点,切实改善了城区环境和空气质量。
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与城区22处在建施工企业签订了《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界定了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污染的路面每平方米最低处罚20元、最高可处50元的罚款;对车辆带泥上路和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企业,严格按照程序立案查处。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将监管区域划分为5个片区,对建筑企业施工出入口实行蹲点守候监管,对运输车辆实行专人跟踪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设置专用清扫车,负责处置应急性任务,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严控污染源头,降低大气中扬尘浓度。责令全县各商混站在原材料存放区限期完成了挡风抑尘墙和顶棚设施建设,生产加工区建设密闭车间,厂区及附近道路定期清扫及洒水,严防扬尘产生。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抓好施工现场内道路硬化处理,每日2次洒水降尘,责令13个重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每1万平方米施工场地配备1名专职人员,定时喷水降尘。同时,建立裸露土地台账,补植城区缺株行道和公共绿地模纹地,改造提升未设置防尘措施的行道树池。截至目前,已投资860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48万平方米。
严查车辆带泥上路,杜绝场外扬尘逸散。推行“水洗路面、机械清扫、洒水降尘”三位一体的保洁模式,着力做好县道路面保洁工作,强化乡村道路日常养护管理,清理省道污染源头。同时,严肃查处车辆带泥上路问题,城区的建设工地调运土方时间改为夜间,运土车辆必须覆盖上路,每天上午6点前将沿途路面清扫干净;改造在建施工项目洗车设施,配备洗车机,车辆冲洗后封盖上路,防止扬尘“二次污染”。设置固定的扬尘治理检查点,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坚持白天蹲守与夜间值守,加大流动巡查,责令从事易脱落、扬撒货物运输的车辆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遮挡等措施。截至目前,共查处车辆带泥上路11起、运送撒漏污染砂石料物违章车辆16辆次,责令整改8起,立案处罚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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