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4月2日电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依法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纳入考核、评比。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
据介绍,山东明确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此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比等工作的一项内容。
山东规定,凡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或对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的,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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