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德林 通讯员 李再骄)2月24日,我市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除了领导讲话、市委实施意见外,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分别领到了一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县(市、区)委书记抓教育实践活动“十必须”工作规范》。 “县市区委书记是本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制定县市区委书记‘十必须’工作规范,就是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必须亲自抓的事情,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也要参照执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堂介绍说。
县市区委书记 “十必须”工作规范包括:必须亲自主持研究县市区委实施意见、常委会实施方案和动员讲话;必须全程主持不少于3天的集体学习,带头领学必读书目;必须面对面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至少主持召开3个以上座谈会;必须带头到联系的社区(村)体验生活1天以上,并亲自为联系点所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必须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要查,每个方面至少列举1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典型事例;必须与每名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切实做到班子问题、个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批评的意见、改进措施“五个谈透”;必须亲自主持撰写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每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个把关;必须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给每名班子成员至少提出2条批评意见,不能提性格急躁、学习不够、下基层少等一般性问题;必须主持制定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带头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对每名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进行逐一把关;必须逐一到各乡镇(街道)专题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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