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为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服务。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优势,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身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重点工作,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组织开展律师、公证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为民生和谐服务。进一步扩大区、乡镇(街道)、村(居)和老、妇、残、工会、企业等法律援助联系网络,积极服务于下岗职工权益保障、农民工劳动等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的重要作用,扩大援助覆盖面,把政府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做好、做实。
普法依法治理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思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居)等发放普法宣传订单,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活动,使普法内容更加注重针对性,普法形式更具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化“四民主、两公开”,树立和推广?裰鞣ㄖ蔚湫停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人民调解为社会和谐服务。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司法所基层建设,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调委会人员、“十户三员”,进村入户,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及时调处、解决,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工作资源,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程序、工作、效力等方面的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采取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和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管控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