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随军家属安置。与市人社、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比较严重、就业压力逐年加大情况下,顺利完成50名机关事业单位随迁随调家属安置任务。
为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确定135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按照每人每月73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目前人员名单已进入公示环节。
协调教育部门进一步调整落实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