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按照一城二镇三社区的时序,吸引全县农村居民向县城、镇驻地、工业园内居住小区聚集,力争五年内吸引30%农民进入县城,吸引30%农民进入镇驻地。
二是“合”。对全县自然村进行规划整合,将产业发展特点、人口流动时序、规划设计特色,同步谋划,建设中心社区50个左右。
三是“换”。在对全村统一评估的基础上,对没有搬迁意愿和搬迁能力的进行差价渐进置换,避免重复建设。
四是“控”。对镇驻地、村庄及其住房的建设实行全面控制,城市规划区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对规划撤并村庄,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对历史文化古村坚决保留。
五是“降”。制定社区建设优惠政策,免除涉及社区建设的所有收费项目,努力降低住房建设成本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