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军校预备军官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算。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七、淘汰办法
军校预备军官学员入校经复查合格后,与学校签订《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协议书》。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员淘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军校学习期间全部生活补助费、服装费和学校按人员标准计领的公务事业费,并缴纳3倍的违约金。
八、分配去向
按照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分配到全军各部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和院校工作。
招生专业介绍
一、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医工结合的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才。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相关课程外,还开设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电路原理、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医学图像处理、医学仪器、军队卫生装备等专业课程。建有相应的专业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有供教学及科学研究使用的新型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生物技术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生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的专门人才。除开设工科基础课程外,还开设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微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细胞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生物安全等专业课程。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有关政策,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临床医学专业
设八年制、五年制本科。分别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和临床医师。开设人体形态学、细胞与分子基础、基础医学概论、医学综合实验、器官系统与疾病、军队流行病学、军队卫生勤务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分别授予医学博士( 7/9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