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安监局获悉,截至年底,山东省莱芜市将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器、冶金等行业领域为本次行动的重点。据悉,此次行动从2013年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查自纠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阶段。
重点治理共性内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照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