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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所有散葬烈士10月1日前安“新家”

2013-04-04 09:13:10  |  来源:大众日报  |  作者:房廷廷 贾瑞君  |  阅读:  字号: T   T
 

    本报济南4月3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10月1日前,我省将完成全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
  我省是烈士大省,在历次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后有近23万名烈士为国捐躯。由于战争年代环境严酷,牺牲的烈士大部分就地零散安葬,形成了大量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为缅怀先烈、教育群众,我省从抗日战争后期开始陆续修建了一大批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目前,我省共有散葬烈士墓90521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含纪念碑、亭、雕塑等)445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67处,其中,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15处,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9处,市、县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80处,乡镇及村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323处。
  省民政厅革命烈士事迹编纂办公室副主任韩建义介绍,针对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多、分散广的现状,自2006年起,我省先后组织了两次大范围的集中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很多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状况堪忧,有的烈士墓墓体损毁严重,纪念标志不清,有的黄土一堆、杂草丛生。“这与山东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不相符,解决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刻不容缓。”为此,近年来,我省加快全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步伐,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管理列为省财政重点补助范围。同时规定,今后,凡烈士陵园迁建、重建的,必须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规划在内;凡烈士陵园改建、扩建的,必须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迁入安排其中。
  据统计,自2009年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以来,全省迁建、改建和扩建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96处,已对82000余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抢救保护,占总数的90.6%,总投资9.2亿元。目前,我省青岛、威海、淄博、菏泽、莱芜、临沂等6市已率先全部完成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其余各市正在大力推进,今年国庆节前全省将实现全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2009年我省开始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以来,已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全国才大面积推进这项工作。
  为散葬烈士安“新家”,让广大烈士后人倍感温暖。如今在青岛、威海、淄博等地,通过集中管理保护,昔日很多位于荒郊野外的散葬烈士墓迁入整洁优美的烈士陵园,不仅方便了群众扫祭,也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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