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举报线索管理工作,为自侦部门多提供成形线索,今年,山东省夏津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积极进行工作创新,建立“三级管理、三次分流、加强监督制约、统一反馈”的举报线索管理新机制,以大大提高线索的利用率。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举报线索11件,分流到业务部门的案件为5件,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理,息诉息访率为100%。
建立领导机构,推行三级管理体制
为了防止举报线索处理上的随意性,准确地把握线索的可查性,减少线索积压,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举报线索审查协调小组,对举报中心提出需要转入初核的线索进行审查。同时,推行案件线索三级管理体制。即把举报中心负责线索的受理、审查、分类、备案、第一次分流、催办、反馈等作为一级管理;把经线索审查协调小组研究的案件线索到业务部门的再登记、再审查分流、再备案等作为二级管理;把各业务科室对分流的线索再经部门研究办理作为三级管理。三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了案件线索去向分明,手续清楚,运行有序。
严格管理分流环节,实行三次分流制度
第一次分流由举报中心专人审查,依据分类情况综合提出分流意见,并由举报中心负责人批准,把不属于检察机关管理的线索分流出去,把内容笼统、无法调查核实的举报线索列入缓查档案;对第一次分流后的剩余线索举报中心再次审查,根据线索性质、可查程度、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提出二次分流意见,提交本院案件线索审查协调小组研究后再次分流;第三次分流是院各业务部门对审查协调小组分到本科室的举报线索,依据线索的性质、紧急程度、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查后进行登记、办理、备案、存档。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把好反馈关
一是实行线索移送跟踪制度。该院制定了举报线索反馈制度、举报线索催办制度,完善了办案责任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制一表”工作模式,即以“举报线索首办流程登记表”为连线,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及时反馈制和跟踪问效制。在每个办理环节期满前三日线索管理员提示承办人。二是严格把好回复关,统一反馈。对于实名举报、且有详实通讯方式的,由举报中心在三个月内反馈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