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齐河县在全市率先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30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2300元。
为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廉洁高效、公开透明,齐河县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居)级调查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在社区、村委会设立宣传栏,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结果及时公示,并组织人员采取电话和邻居访问座谈等方式对保障对象进行查访。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保障对象家庭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对比、定期跟踪,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除低保率先提标外,齐河县还将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和3000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570元,社会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石勇 田彬 李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