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城区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该区将提高4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20元。 4类家庭分别为:家庭成员中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之一且日常消费支出过大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指一、二级残疾),无自理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当中需独立赡养两个或两个以上无收入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的;由父母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同时具备上述多种困难情况的,不重复补助,只享受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