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孙朋等人也表示,如果真是工作失误,他们也不会过多追究,但毕竟问题不是出在考生身上,只希望对方在态度上能诚恳主动些,对他们在这段时期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有些弥补。
各方观点:法律维权要坚持 审查机制不健全
据山东民声频道特约律师齐霞介绍,当前我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制度并不十分成熟,相关法规尚处于完善中,此类事件缺少成功处理案例,这给最终解决带来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但从目前情况看,负责本次招考的人事机关和招聘单位过错明显,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功,考生不应放弃法律武器,几位考生可对过错单位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起诉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次出现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复试环节考生被以“专业不符”等理由淘汰事件,这让地方公考的公信力频频受质疑。有专家分析,公考出事多出现在各审查环节,其原因是这些环节人为干扰因素太多。比如,报名环节的审查重点是报考资格,它属于形式性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一般来讲,形式审查比较容易,对审查人员往往没有特殊的能力要求。然而,在专业是否相符的问题上,会稍微复杂一些,一方面是因为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考条件时,并没有参考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大学专业目录,而只从岗位需求来提出条件,造成与考生毕业文凭中所载专业存在不一致,另一方面大学专业往往涵盖面广,未必会与岗位要求一一严格对应,特别是还有一些专业方向之分。如果采用简单化、机械性的做法审查专业问题,很可能出现偏差,对于考生来讲则影响极大。这就要求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要格外慎重地对待这一环节,不能把责任简单地推给用人单位,而应当组织教育和人事部门的专家统一审查。
截至记者发稿时,淄博市有关部门仍未对6名考生给出相关处理意见或答复。本网记者及6名复试资格审查遭拒考生,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