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房屋交易额动辄数十万上百万,不专业、缺监管的“全民经纪人”无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没有所谓的“全民经纪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房地产经纪人资格都是准入性质的许可类资格,没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是违法行为。
房地产经纪行业专业化发展的大方向不会改变,“全民经纪人”模式很大程度上只是为应对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权宜之计。
记者:取消许可之后,很多民众担心本就良莠不齐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会更加混乱。没有职业资格许可的限制,各种监管会更加“无的放矢”。
赵庆祥: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明确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国家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了行业学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经此次调整后,具体认定工作将由全国性房地产经纪行业学会承担。
记者:你刚才提到,取消许可之后将有更多的管辖权下放给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性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如何保证“取消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
赵庆祥:取消许可后,保证行业监管不放松,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的质量和水平,使考试内容更加实用,考试报名条件、考试频率和考试模式更加符合房地产经纪行业特点,考生能够学以致用,提高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的认可度和从业人员参加考试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的后续管理,通过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信评价,奖优惩劣,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整体素质;三是赋予房地产经纪人更多权力,通过房屋登记信息查询、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等技术手段,赋予房地产经纪人更多的权力。
目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正在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要求建立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规定,抓紧修订职业资格制度文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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