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住建部统计,在43个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中,仅有12个具备水质标准要求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在190个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中,有超过170个监测站不具备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在全国超过4500座水厂中,有超过3500座不具备日检能力,甚至其中有超过2000座水厂无任何检测手段。(4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逐渐走向平息,但此次事件引发的思考还在继续。比如,住建部此前披露的全国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就引发人们新的忧虑——如今的检测能力究竟如何?人们原以为,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将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至106项,将有效改善水质,但这种想法或许错了,因为有好的检测指标未必就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检测指标增加后自来水事件还是频发多发。人们原以为,只有发生自来水危机的城市检测能力不够,结果是大多数城市不具备水质检测能力。
大多数城市在水质检测方面表现似乎很“无能”,值得追问。其一,各个城市最新的检测能力究竟如何?住建部披露这组统计数据的时间应该在2013年之前,《科技日报》去年1月份披露了“住建部此前的统计”,这说明数据已经很旧了。今天,还有多少监测站不具备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还有多少水厂不具备日检能力?这些信息有必要公布,以便公众监督。
其二,自来水涨价后增加的收入都花在哪儿了?从2008年下半年起至今,多个城市自来水价格几乎是轮番上涨。按理说,自来水涨价后增加的收入,不仅要弥补水厂“亏损”,更要改善水质,而改善水质就要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包括增加人力和设备投入。遗憾的是,水价不断上涨,而水质似乎仍不理想。因此,有必要详细公开水价成本,看看多少资金用于提升检测能力。
其三,供水体制改革为何没有带来检测能力的改善?据有关研究显示,我国在加入WTO以来,对城市自来水市场的开放程度远远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有的地方自来水企业引入民间资本,有的地方引入了外资(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就引入法国资本),按理说,引入社会资本后有利于提升检测能力、改善水质,但从频发的自来水事件来看,体制改革似乎没有带来检测能力和水质的提升。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地方政府在水质检测能力提升方面是否尽职尽责?地方政府在水质检测方面至少有两项职能:一是要求供水企业按照生活饮用水新国标提升检测能力,并监督水厂日常检测;二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下面都有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或者监测站,不管企业检测结果如何,政府水质监测部门应该成为最终的把关人,试问,今天有多少政府监测站水质检测能力达标?
显然,无论是政府供水水质监测站检测能力不够,还是水厂检测能力不够,不仅说明对市民健康不负责任,而且也说明在检测方面不舍得投入。不否认,随着生活饮用水新国标的出台,提高检测能力是一笔不小的投入,据说一台能进行106项全水检测的仪器价格就要上千万元。但是,在水质检测方面的投入,即使花再多的钱都是应该的,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必须要承担的代价。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从国家主管部门住建部到各地政府、供水企业,都应该反思并向公众及时做出回应。如果检测能力跟不上,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就会在某些地方沦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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