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教育部相关人士透露消息,一项考核评价教师师德的规定将于今年内出台,该文件将对教师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提出明确界定,等于是给师德划出了一条需要守住的底线。这项规定的动机和酝酿,与日前频发的校长性侵幼女、带小学生开房等事件所引发的对教师素质问题的广泛关注,应该有着莫大的关系。同时,规定还计划将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增加课业负担等行为都列入考评“黑名单”。
“底线”论,说起来也不陌生。不久前,刚刚被媒体曝光的邵阳市新宁县小学老师徐某猥亵女生至少7、8名而被刑拘后,该县教育局副局长说,徐某的行为不算强奸,还没有突破“底线”。同是体系中人,不知道教育部对这位副局长的“高论”是何见解,也不知道即将出台的那份师德规定划出的又是什么底线,此底线与彼底线是否略同,是否有差,对于邵阳徐某一类的行为容忍度又分别是多少?
人们期待教育部这项新规定的细则出台,究其心理,却更多是对其可行性的质疑。不独性侵女童,像有偿家教、体罚、增加课业负担等,如需各各划出明确界定,恐怕真是一件浩大的工程。教师为学生补课,家长主动送礼品酬谢,算不算有偿家教?教师暗示家长酬谢,算不算有偿家教?教师在学生中搞区别对待无形地造成酬谢压力呢?又怎么给这些博弈般的行为定性从而定规,还是一刀切地禁止家教了事?那么学生确实有补习需要该怎么办?增加课业负担何谓“违反教育规律”?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多行课业算不算增加负担?所行课业是简单重复还是确有价值在负担的计量上是否应该具体分析?“底线”工程,无论是从样本数量的巨大还是标准的复杂性上看,都含着大学问。教育部恐怕要辛苦好一阵子了。
制定了规定,如何执行和监督是另一门大学问。以前些年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为例,本是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与此番师德规定“大力弘扬教师高尚情操”的目的异曲同工;但不妨去问问那些一线教师,实践过程中这类绩效考核最后到底效果如何。评优、评职称、工资悉数与绩效挂钩尚可量化,“师德”考评如何量化?另外,师德是一回事,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是另外一回事,靠同一份文件规定来制约管理,如同一口吞几个大饼,焉能不出消化问题?
进一步地,体罚、性侵女童等,在性质上已经涉及刑事事件,在权属上压根不归教育部这类行政部门管,以行政文件处理刑事事件,说得好听,是好心办不成事,说得不好听,教育部门未免太自以为是了些。不修法,不用好现行法律,不能保证严格公正执法、不任意曲解法律和搞选择性执法,希冀依靠道德规章造成“高压态势”,只能是法律失效的典型印证,是本末倒置之举。这类规定实质上是将法治退化为人治,目前可以想见的结果是,多了一批“评审小组”,新晋一批领导头衔,一线普通教师难以作为,他们的积极性更容易受到“高压态势”打击,权力后台不受动摇,事发后,这套评议机制将最终落个“解释权归有关部门所有”的滑稽。
“高压态势”、文件规定不可能培养出本应靠自觉、修养以及更重要的集体精神共识建设的道德。划出所谓“师德底线”只能是一种困守,而凸显的是主管部门惯常的功利性思维和膨胀的行政化管理。正是这种思维惯性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助推器,也正是教育行政化的错位使得校园净土遭受污染。
与其费劲出台高压规定,不如给予教育及其工作者以真正的重视,让教师有自豪感和尊严感,这才是培养和维护道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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