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控制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不等不靠,迅速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好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筑牢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安全底线”。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镇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各村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周密安排、深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制定了《邱家店镇贯彻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工作任务,严明职责分工,切实压紧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包村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全部下沉到村,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村警务助理、网格员、党员志愿者深入街头巷尾、相关经营场所发放《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主干道张贴悬挂禁燃禁放标语、大喇叭播报、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录音、集市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引导辖区村民群众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呼吁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村民群众的禁售禁燃禁放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强化带头示范。组织镇机关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签订《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带头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对违反工作纪律、以身试法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
强化督导检查。由镇党政办、综治办、建环办、城管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派出所干警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禁放办,设立3个巡回检查组,对镇域内集市、烟花爆竹经营业户等进行巡回检查,全面摸排,杜绝出现违法出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对现存的烟花爆竹进行登记造册,同时排查进入镇域内车辆,阻断烟花爆竹的流入流出,做到从源头管控。(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