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李阳泰安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就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二十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绿卡”制度,即开通“绿卡”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次办好”、“一切便企”各项举措,环评文件即时受理、即时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先保障“绿卡”项目环境容量需求。并制定全市总量替代指标统筹使用制度,在全市“十四五”污染物减排量中按一定比例预留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环境容量需求。
同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提升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服务渠道,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为企业提供环评咨询,避免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环评管理要求,引导企业合法合规建设运营。积极宣传、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定期公开有关环评单位情况,鼓励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还鼓励企业不断挖掘减排潜力,削减污染排放。制定企业深化治理工程奖励政策,对列入绿色标杆的高质量发展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和采用清洁能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项目,在排污指标和能耗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加大对企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治污改造等的支持力度。
此外,为进一步搭建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结对联系企业家活动,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对接联系服务2名-3名企业家,畅通日常联络渠道,建立定期联系交流机制,定期深入结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与企业家座谈交流。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项目建设现场及污染治理工程,了解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认真听取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计划,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