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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医保局:提高生育保障水平 为女职工撑起“保护伞”

2021-03-23 09:08:35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记者 高素霞 王坤)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县医保局以两险合并为切入点,在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上狠下功夫,提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保障水平。

  据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以后,女职工生育时,缴纳生育保险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职工依旧可继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近日,昌乐县中医院的职工王秀霞就收到了申请报销的生育津贴费用。

  【采访】参保职工王秀霞

  单位给我提报材料后,不到第五天生育津贴就到账了,如果按照以前的生育政策我是不享受这个生育津贴的。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从便民利民角度入手,提速提效,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方便快捷。生育津贴也由以前的按月发放变为一次性发放,更好的保障了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采访】县医保局职工医疗保险科科长潘海燕

  参保人员可到“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也可关注“昌乐医保”微信公众号按提示申报。县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政策落实,不断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使参保人员最大限度享受到医保政策的红利,享受到医保服务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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