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流程再造。变“依申请办理”为“主动申报与告之申报相结合”,对未主动申报的残疾人,由经办人员根据系统审核信息以电话、入户等方式开展主动告之服务,目前已将718人新纳入补贴保障范围,落实补贴资金161160元;变“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为“线上系统审批”,升级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通过系统开展数据比对、录入和审核,办理时限压减了1/3以上。
强化工作衔接。将补贴计发时间由“申请当月计发”拓宽为“符合条件当月计发”,有效解决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对政策不了解或个人未申请而未享受到补贴”的问题;加强部门对接协作,实现了残疾证信息、低保信息、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火化信息等数据共享;自2020年10月起,依据系统数据按月拨付市级资金,每月10日前落实补贴发放工作,实现补贴“当月办理、当月审批、当月享受”。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实行镇(街)工作人员每日核查、区县民政部门每周督办审批、市民政局每月抽查督导,对审计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先后调度督导7次,摸排、纠治各类问题109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