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田庄镇胡中村香菇大棚项目探索扶贫资产长效机制,以“四权分置”实现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帮扶。从项目建设到收益分红,每一笔钱都在镇扶贫办监管之下,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3月12日,田庄镇胡中村香菇大棚内,工作人员正在忙着给菌棒注水。当天生长成熟的香菇,被一个个采摘下来,打包装袋。另一侧,田庄镇扶贫办工作人员正在对香菇种植和采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桓台县鑫垚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胡强:“我们这两个棚是自主经营,我们所有的原材料都是从外地进来以后,自主招聘职工,严把质量关,自己坐管市场,自负盈亏。同时这个棚的建设也吸纳了周边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也给他们增加了收入。”
据了解,2019年田庄镇扶贫办结合乡村振兴,把扶贫项目落脚到农业上,打造出香菇大棚试验基地,尝试并探索出一条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的产业项目模式。通过放活经营权,让扶贫资产变成“一池活水”,既确保了项目的合理运营和贫困户收益,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我们项目的监督管理权是归田庄镇人民政府所有,日常由我们镇扶贫办对合作社的账目、香菇的种植以及采摘、售后来进行一个督导监察。最终项目所形成的收益权,归田庄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目前我们一共有2个香菇种植大棚,2020年计划新上10到20个大棚,这些大棚所产生的收益将会为我们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563户(每户)增收三到四百元。”田庄镇扶贫办主任张国权。(田辰珉 陈靖 杨恬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