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排涝工程建设,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低洼易涝地区全面实施农田排涝工程恢复重建和清淤疏浚,完善农田排涝体系,全面提高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确保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建后管护到位,工程长效运行,市水利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农田排涝实施方案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5个通知,对农田排涝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工作中探索建立了建后管护新模式。
一是高标准编制农田排涝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以现有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在编流域规划和河道专项规划,按照田间排水规划与河道规划相协调,与《潍坊市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及三年行动计划相衔接,认真落实省灾后重建前线专家组的意见,结合现场调查、分析,借鉴当地经验,确保方案合理、经济。方案明确以“自排为主,抽排为辅”的原则,骨干、主要排水沟及田间采用明沟型式;条件受限地区,按照大棚不同类别划分,新改建大棚片区采用明沟集中排水,排蓄、排灌兼顾;老大棚片区采用暗沟或管道,自排与抽排相结合;排水沟以开挖自然边坡为主,护坡采用自然植物护坡,沟道险工段、临路段采用生态固岸。
二是多层面高水平进行审查评审。《寿光南部、青州东部、昌乐北部三县交界低洼易涝区农田排涝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为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市水利局于9月28日组织省前线工作组水利专家进行了初评,10月10日又邀请水利部水规总院、淮委等方面的全国权威专家进行第二次复审,评审专家肯定了方案的编制水平,并对设计标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后,市委书记刘曙光、市长田庆盈、副市长马清民先后听取了方案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市领导要求,对排涝河道、大棚区的排涝设计标准进一步进行论证和方案比较,着眼长远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方案符合各地实际,现正对县市区政府并在潍坊水利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严标准实施农田排涝工程。针对今年短时强降雨超标准洪水致涝、现状排涝能力不足、下挖式大棚涝水反渗等实际情况,根据省、市领导和省厅、水利部专家的意见与建议,依照《治涝标准》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根据水文分析数据,结合河道、沟渠和区域现状实际条件,对5年、10年、2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不同工程方案,经过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比较,综合确定工程排涝标准:大棚经济作物区排涝标准5~10年一遇(面上大棚区全部按10年一遇控制,部分排水条件较好的大棚区可按5年一遇控制),一般农田区排涝标准5年一遇;骨干河道(弥河、丹河)排涝标准10年一遇,支流河道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桥涵、排涝泵站等建筑物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内降雨涝水1-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三县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农田排涝工程标准及内容实施,确保排涝工程建得起、用的好、长受益。
四是重管护创新实施沟渠长制。工程是基础,管护是关键。为有效解决农田排涝沟渠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寿光市在工作推进中探索建立了沟渠长制,出台了《寿光市全面实行沟渠长制实施意见》,创新沟渠长制管护新模式。即在河长制体系内,按照“统一管理、镇村负责、应设尽设”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沟渠长管理体系,强化沟渠管理保护责任,着力解决全市范围内沟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八乱”突出问题,实现沟渠畅通、环境整洁、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下步,根据农田排涝工程的实施,结合县市区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沟渠长制,通过工程措施、管理等非工程措施,确保排涝沟渠畅通运行,充分发挥排涝工程综合效益,为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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