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平邑县安委会办公室于7月26日对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旅发委、教体、农机、气象等部门进行了督查。
督查主要围绕“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四个方面进行。督查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和现场督查,发现有关部门单位依然存在: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检查力度不够、密度不高,应对恶劣天气应急物质、设备以及应急队伍不足,交通安全宣传方式单一,档案整理不规范,协调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督查出的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现场给予指出,并进行了督办交办。
督查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进工作合力,加大对“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检查,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为平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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