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孙延晓)“感谢司法社工给俺夫妻俩调解,俺们现在就撤诉。 ”4月8日,夏津县一对夫妇周某、雷某赶到夏津县法院申请离婚撤诉。
家住夏津县新盛店镇前堂村的周某和雷某系结婚18年的夫妻,先后育有一子一女。 2015年9月,双方因一次琐事吵架,妻子雷某一怒之下回娘家居住,双方自此分居。 2016年4月6日,雷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和周某离婚,受理案件后,该院通过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派出2名社工参与诉讼引导及调解。社工从照顾孩子的角度对女方雷某进行劝导,同时多次电话联系周某进行思想工作。通过社工积极调解,周某最终从妻子娘家接回离家多日的雷某,两人和好如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