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某企业职工崔某来到县劳动仲裁院,用手语不断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谢谢你们为我追回赔偿款。”
原来崔某在上班期间不慎受伤。在伤残赔付过程中,企业迟迟没有表态,崔某就其伤残赔偿问题向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仲裁院立案后,考虑到崔某是一名聋哑残疾人,为尽快帮助崔某拿到伤残赔偿款,县仲裁院开启办案“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地向企业宣传解释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反复多次与企业沟通赔偿事宜,在短短一个星期内,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将12.5万元的赔偿款送到崔某手里,和谐圆满地解决了双方劳动纠纷。
县仲裁院负责人表示,能够解开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是对他们工作最好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