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垦利县畜牧局坚持“四个到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把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第一手工作来抓,确保人民群众吃上质量放心安全的畜产品。
监管责任到位。对全县生猪存栏200头、牛存栏50头、羊存栏200只、家禽存栏3000只、兔存栏3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与养殖场户负责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养殖场户是第一责任人主体。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要求各镇、街道动物疫病防治监控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较大规模的养殖场区定期上门检查畜产品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监管记录。
承诺告知到位。分别与全县规模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户)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告知书。告知养殖场户并要求其承诺不经营使用假劣、违禁兽药饲料、国家规定的其它违禁药物和化学物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执法检查到位。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以规模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是否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质,养殖档案建立记录情况。杜绝养殖场户违规使用药物现象,规范养殖档案记录。
舆论宣传到位。编印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法律法规读本等资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科技下乡、执法检查等载体,向广大养殖场户宣传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