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两个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对槐荫区东吴家堡、南吴家堡、南沙王庄三村整合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一期),山东建筑产业总部基地项目实施房屋征收。槐荫区东吴家堡、南吴家堡、南沙王庄三村整合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二环西路、征收范围线,西至津浦铁路,南至济齐路,北至西沙村界。其中包括:济齐路111号、171号、319号、321号。该项目规划范围内需征收房屋涉及土地面积约42975.8平方米,涉及非住宅被征收单位6家,建筑面积约48645.37平方米,附属物约7063.83平方米。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30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自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算。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自选房结束次日起算。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5元计算;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被征收房屋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照1500元计发。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山东建筑产业总部基地项目原为天桥区原政务中心地块项目,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济泺路,西至工商河,南至工商河,北至堤口路。据摸底调查情况,项目需征收房屋21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1182.95平方米,其中住宅16户,建筑面积约1970.35平方米;非住宅5户,建筑面积约19212.6平方米。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中,该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为山东天运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提供的天桥区标山片区二期项目安置房,共计50套。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史尚静 徐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