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李晓东 姜福杰)
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德州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规范农村建房承揽行为,促进全市乡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5年底,全市计划培训500名乡村建设工匠,工匠职业体系、职业标准体系、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取得阶段性进展,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到2035年,工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
乡村建设工匠,主要是指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限额以下村镇(乡村)建设工程修建、改造的职业技能人员。
乡村建设工匠应具有两年以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各县(市、区)乡村建设工匠每三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可采取线上视频教学、网络教育平台、线下集中授课、实操培训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度不低于40个学时,其中线下授课不低于24个学时。经培训合格的工匠,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核发《德州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乡村建设工匠在我市承揽农房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