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管理,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在管理方面着重突出依港管船、陆海统筹、重点监管、安全管控,确保伏休秩序持续向好。
着重突出依港管船。严格落实伏休渔船定期清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核实伏休渔船停泊位置,严防渔船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加强坞修转港渔船审批,全程监督渔船维修进度,坞修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回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强化“技防+人防”智慧化监管应用,依托渔港高清监控、小目标雷达等信息化手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违规渔船。
着重突出陆海统筹。陆上,按照“昼夜不停歇、执法不间断、严查不放松”的要求,对重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疑似收购加工点开展高密度往复巡查,依法严查违规出海、装运卸载、销售渔获等行为;海上,采取执法船河门蹲守和重点海域巡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拳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着重突出重点对象监管。利用视频监控、实地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异地休渔大功率渔船监管力度,严防渔船失控漏管。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养殖渔船、休闲海钓渔船、快艇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加强与海警、海事、海岸等部门执法协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管控,全力打压涉渔违法违规空间。
着重突出安全管控。充分利用精细化海洋预报服务,全面落实停港渔船防风、防汛、防火、防碰撞管理措施,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全力守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开捕前安全检查方案,组织调动市县执法力量,开捕前集中开展渔船全覆盖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严防渔船“带病”出海,切实维护渔船渔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