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杨文洁)近期,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发《关于建立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尽快出台各自的实施办法(细则),明确具体的补贴标准,并自6月份开始补发。
市级办法出台后,各县市区、功能区第一时间启动摸底调研、资金测算、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协同高效推动了工作落实。截至目前,6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均已出台各自实施办法。其中,东平县和肥城市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